依据校团委2023—2024学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文件精神,美术与设计学院团总支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成立了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了五四表彰评定工作。
一、评审程序
1、班级推荐:辅导员带领班级团支部成立班级评审小组,对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形成推荐人选。
2、学院总评:院团总支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总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学生申请的基本条件及综合素质考评进行审核。经团总支审核通过后,上报我院党总支审批。
二、评审结果:
优秀团支部标兵(1个):
2020级美术学1班
优秀团支部(8个):
2021级美术学1班 2021级美术学2班
2021级数字媒体艺术1班 2022级美术学2班
2022级数字媒体艺术2班 2022级工艺美术2班
2022级绘画2班 2022级绘画1班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2个):
2021级:刘郑浩
2022级:赵爽喆
优秀团干部(6个):
2021级:邱靖雯 刘璟瑄 王子琦
2022级:苏雅琪 谷明阳 许笑婷
优秀共青团员(28个):
2021级:陈俞择 王若楠 龚 乐 崔乃文 田 阔 胡晓蝶 付 洋 张馨月 乔佳乐 四能汪杰
2022级:薛美伦 袁学聪 张艺萌 曹宇梦 赵泽馨 王晓宇 冯亚洁
李雅玄 刘雨生 李晓蕊 刘姿璇 李铭洋
2023级:王世琦 李益阔 顾瑜斐 安若楠 刘铭传 石昕玥
三、公示时间:
公示三天。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及时向院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美术与设计学院:5972226
团 委:5972056
纪检委:5972139
美术与设计学院团总支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