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以及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9〕52号)、《保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字〔2026〕33号)的文件精神,美术系成立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一、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推荐:学生在班内作个人陈述,班级评审工作小组依据学生家庭情况、实际表现及综合素质测评名次,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系里。
3、院系总评: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充分研讨,经集体研究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进行公示。
二、评审结果:
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27人):
2023级:
王梓瑶、李思蓉、石昕玥、栗晴凯、刘昌俊、吴芷瑶
2024级:
李培灵、王家兴、马雪莲、陈依雯、胡旭涵、张润桐、毛渴鑫、韩诗赜、时海冉、赵子盈、宋惠宇
2025级:
潘毕淑怡、尤子佳、李爽瑜、王志帅、李羿锋、郑天娇、王清龙、韩艺凡、闫昀珍、张家绮
三、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聪、金星
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博、康曼
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桐桐、刘天宇、李帅、张莹、庄淼、陈腾飞、丁黛月、张煜萱
班级评审工作小组成员:辅导员、班主任及各班级学生代表
四、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0日——9月24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
美术系 5972226
学生处 5972022
纪检委 5972139
保定学院美术系
2026年9月20日